2005年7月8日,星期五(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八版:案卷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子虚乌有的房子贷出数千万巨款
  近日,郑州出现一大怪事:完全子虚乌有的130多套房屋竟然通过了层层审查,从银行骗出数千万元巨额贷款!加上通过重复抵押、一房多卖等欺诈手段骗取的资金,开发商康明(郑州)置业有限公司共套取银行按揭贷款近2亿元。
    
    业主发现:自己购买的房子早已被人抵押给银行
    业主刘仁杰告诉笔者,2003年12月,他与康明公司签订房屋购售合同,以银行按揭付款方式,购买了该公司开发的东明花园1号楼5单元11层东户商品房一套。随后,刘仁杰按合同约定,支付了房屋首付款153063元,物业维修基金、契税共计30297元。2004年3月1日,经康明公司业务员介绍,刘仁杰以所购房屋作抵押,向招商银行郑州市分行贷款60.9万元,支付了剩余房款。其间,根据康明公司要求,刘还交纳了产权登记服务费及登记费共计712元,由康明公司代向房管部门办理产权登记手续。2004年3月12日,郑州市房产产权监理处为刘仁杰出具了产权“登记费”专用缴款通知书。
    此后,刘仁杰按照银行借款合同规定,每月向招商银行归还贷款近5000元。然而,康明公司承诺90天办好的房产证,一直没有办下来。经朋友提醒,刘仁杰到郑州市房管局查询。查询的结果令他大吃一惊:在和自己签订购房合同之前,康明公司已经把这套房子卖给了一个叫“戚向东”的人。戚向东以这套房子作抵押,在银行申请了按揭贷款。
    自己的购房合同上,清清楚楚地盖有郑州市房地产市场管理处的“合同备案专用章”和郑州市房地产管理局房地产抵押管理办公室“抵押登记专用章”,一套房子怎么可能会被抵押两次?刘仁杰坐不住了,开始了多方反映。
    消息传开,东明花园的许多业主也坐不住了,一些没有拿到房产证的业主纷纷到房管局和银行查询自己所购房屋的备案和抵押情况。

    不可思议:假房号居然一路顺风贷出巨款
    从郑州市房管局和各家银行查询出来的情况,令业主们几乎全部目瞪口呆。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主告诉笔者,2002年7月,他以按揭付款方式,在东明花园购买了一套商品房。除了首付12万多元购房款外,两年多来,他每月都按时向交通银行偿还按揭款数千元。去年12月底,因为房产证迟迟办不下来,这位业主到银行查询时发现,在他购买之前,已经有另外一个人把这套房子买走。更令他不解的是,这同一套房屋,竟然在一个月内被不同的两个买主在同一家银行申请了两次按揭贷款。虽然购房合同编号不同,房屋总价款也相差数万元,但填写购房按揭贷款申请书的笔迹却明显相同。
    业主们展开了自主调查,结果查明,在东明花园房屋销售中,不仅存在大量一房多卖、虚假按揭、重复抵押等违法行为,而且抵押给银行的面积往往大于实际面积。
    最让购房者觉得不可思议的是,还有一些根本不存在的房子,也被人编上房号抵押给了银行。在业主提供的一份房屋抵押登记资料上,笔者看到,东明花园南1号楼1单元2层中302号、4层中304号、7层中307号,北1号楼1单元7层中307号、2层中302号等5套房屋,于2003年6月分别被人买走,抵押给了交通银行郑州分行纬中支行。这位提供资料的业主告诉笔者,东明花园总共有4幢小高层,每个单元每层都是东西两户,根本不存在中户。
    但就是这样一些内容荒唐的合同,不仅顺顺当当地在房管局备了案,通过了房管部门的抵押登记审查,而且从银行贷出了数千万元巨款。

    业主质疑:不仅仅是合同诈骗问题
    郑州市房管局负责调查处理东明花园事件工作组的一位负责人证实:康明公司确实存在虚假按揭和重复抵押骗贷等问题。
    这位负责人说,康明公司的东明花园项目共有414套商品房,经初步调查,这家公司在交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招商银行等4家金融机构办理过按揭贷款的房屋至少有554套,贷款总额在2亿元以上。其中133套房屋根本不存在,其坐落位置及房号均为捏造,仅此一项,就骗取银行信贷资金6000多万元。另外421套房屋中,有24套属重复抵押。
    为了彻底查清东明花园房屋销售的真实情况,接到群众举报后,房管局在东明花园贴出公告,要求所有业主持相关购房手续到房管部门登记。但到笔者采访时为止,在房管部门登记的东明花园业主只有142位。由此可见,在东明花园买房并申请按揭贷款的买主,大多是开发商为骗取银行贷款而安排的“托儿”。
    一位熟悉房地产内情的人士告诉笔者,商品房交易及抵押,有很严格的手续。购房合同一旦签订,马上就要到房管部门进行合同登记备案;而只有经过备案的合同,抵押登记部门才会受理抵押登记;金融部门见到了房管部门签发的《房屋他项权利证》,才会发放按揭贷款。他说,康明公司100多套根本不存在的假房子,居然能通过层层审查,从银行骗出数千万元巨款,可以肯定,房管、银行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存在渎职行为。
    一位参与康明公司案件调查的知情人士告诉笔者,按正常情况,哪一个小区有多少幢楼、每一幢楼里有多少套房子、每一套房子多大面积,房管部门都有详细备案。哪一套房子多大面积、贷了多少款、业主收入情况如何,放款的银行也应该有详细资料。但他们调查时发现,很多应该存档的资料,有关部门或没有存档,或存档的资料不全,缺东少西。到底是管理不严还是渎职,抑或另有隐情,尚待进一步调查。
    据笔者了解,郑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已对康明公司涉嫌合同诈骗一事立案侦查。目前,该公司董事长孙明、负责按揭贷款的负责人徐林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一位业界人士说,康明公司使用欺诈手段,从银行骗取巨额贷款,当然应该追究刑事责任。另一方面,这些虚假手续是如何通过房管、银行层层审查的,有关部门更应该查个水落石出。
  据新华社